當我第一眼看到他時,感覺陽光又靦腆,帥帥地打著籃球,懶貓般的跨著街步,喜歡穿著藏青色的球衣或T-Shirt,在我眼裏都是無敵的有氣質,雖然我們只是偶爾打個照面,但擦身而過時的心情是甜甜的,心跳跟隨著慌亂的節拍刺激神經,我就是這麼一見鍾情的喜歡他。
每天寧願繞著操場多走大半段路回去寢室,懷想著他能看到我,知道有我這個人,哪怕能混個面熟也足以讓心窩暖暖,笑容傻傻,儘管從來不敢和他說話……可朦朧膽怯的歡喜卻是偷偷充斥著我,感覺生活實在是妙不可言。
終於,有那麼一天,貌似天空比非洲菊都更加燦爛。那天我們在食堂餐桌上不期而遇,他對我點頭微微一笑,那種溫儒又隨意的笑片刻便讓我感覺肢體麻目,耳根通紅,笨笨的直到他吃好飯離開後都沒敢再把頭抬起來,那一刻閉上眼睛世界都是美的。
讓我使料未及的是我們班的小優和他的好朋友熱戀上了,鬼使神差般的,在我還沒有任何思想準備,也來不急揣摩的時候硬是跌到了他們的世界裏。於是很自然的和他不再陌生,更何況我曾為了能混個面熟還不遺餘力的出現在他視線所能匹及的地方。傻傻的看,癡癡的想…
或許生活總愛和我擰著勁吧!一切美好的感覺是經不起時間打磨的,裝飾多了,後果可能是不倫不類。
已不再是陌路人的我們,慢慢接觸著彼此,開始時,他的一句話,一個表情,一個動作,仍然憾動著我脈搏,主導著我的心跳,在他面前,我像個木偶,線由著他來拉。
時間這東西可能挑事了,我和他玩開了,久了,相處時間長了,漸漸熟悉了彼此,原本眼中一切他的優質開始被缺點進化,心中淡淡酸澀,隱隱約約…時間一蹉跎,竟頹然發覺自己已然沒有了當初的心境,原來在毫無意識中我早已在他面前褪去了羞澀和緊張,就是那個帶點倔強又有點矯情的自己。
記得一天我剛走出閱覽室大門,無意間看到他和一美女在玩“烙吻痕”,其實我也不知道當時的感覺,似乎並不傷心,心想著畢竟我不是誰的誰。反而自那以後再看他打球,或是陪著看他練舞,都完全搜索不到我心脈跳動的頻率,雖然他仍就一副帥氣面孔,溫柔表情,但我依然感應不到幸福的存在。
漸漸的,當我明白那份對他的愛已經褪色後,雖然不想懂得,不願懂得,哪怕強迫自己騙自己,也無濟於事,因為心是擺在這的。爾後,學校已經開始令我厭倦,因為這裏已找不到我依戀的藉口,那以後便開始翹課,把呆在學校的時間剝削的零碎不堪,將自己大部分時間塞入社會這個大染缸,其實那感覺沒有新奇可言。
直到有一天,他找到我,沒有說話,只是默默將我摟進懷裏,說實話,很溫暖,突然有想哭的衝動,終究還是忍住了,如今的我對他沒有愛只有情,朋友情,怎能靠在他懷裏攝取溫暖,釋放淚水?
那天,他說“我想,你做我女朋友”
他說“原來喜歡一個人很難受,在她面前,要拼命掩飾自己,不在時心裏又空落落的”
他說“使性子的你太無理取鬧,蠻恨倔強的越發讓我撇不掉你的樣子”
他說“越是熟知你,便越愛你”
我還能說些什麼?我和他就好比站線上斷的中心點,卻朝著各自相反的中斷點行進,無法交集!哼,不是在熟悉中淡漠,就是在熟悉中深愛。上天也許也在和他擰著勁吧!
誠然,很多人可能會說這都是我自己變心太快導致的,喜歡一個人的前提,當然是要慢慢瞭解後才會真心,話是這樣說,可是太多時候的一見鍾情總會在漸行漸近且熟識對方後變得模棱兩可,最終沒有感情。而我和他的愛情卻在倆人尚沒來得急開始就已匆匆結束!
就好像,一段文字洋洋灑灑,在沒有破折號的解釋說明下只以句號匆忙結束! |